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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胄著作及研究 >> 正文
试论《正德琼台志》的学术价值
日期:2019-11-13 09:16:26  发布人:ystsg  浏览量:345

杨小薇

 

摘要:明代唐胄纂修的《正德琼台志》是海南现存最早的地方志,它保存了大量有关明代海南政治、经济、文化、人物、风俗、军事、地理等方面珍贵翔实的史料,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关键词:《正德琼台志》;唐胄;学术价值

 

海南省,古称儋耳、珠崖、琼州、朱崖洲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始置珠崖、儋耳二郡,正式确立了中央政府对海南的统治。海南地方志的发展基本是与全国其他地区同步的,海南最早的地方志应是晋代盖泓所撰写的《珠崖传》,但此著作已散佚,对盖泓其人,也未留下翔实的史料。有宋一代,有《琼管志》、《琼州图经》等地方志,但均未传于后世,仅《永乐大典》中还保有若干史料。及至元代,有蔡微编纂的《琼海方舆志》,此书也已佚,仅《元史·艺文志》和明嘉靖《广东通志》中还存有书目。至明代,成化间佚名修《琼州府志》,可惜久已散佚。正德年间王佐编纂的《琼台外纪》是如今我们所见的最早方志,这些资料部分保存在唐冑的《正德琼台志》中。而由唐冑所编纂的《正德琼台志》是海南现存最早的地方志,《正德琼台志》的纂修有自己的特色,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为我们研究明代海南的地理、政治、经济、文化、人物、风俗、军事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史料,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唐冑(14711539),字平侯,号西洲,琼山县府城东厢(今属海南省海口市攀丹村)人。其乃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进士,被孝宗授予户部主事的官职,不久,因父丧归家守孝。丧期满后因不满刘瑾擅权,称病谢绝返京任职,继而被罢免。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伏诛,朝廷复用唐冑,唐冑以母亲年老需要赡养而谢绝出仕。唐冑居家20载,搜集资料,编纂了《正德琼台志》。嘉靖初年,唐冑被重新启用,任命为户部河南司主事,不久升本司员外郎,次年任广西提学佥事,嘉靖五年(1526年)升任云南金腾副使,嘉靖十一年(1532年)迁任广西左布政使,翌年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又改任山东巡抚。嘉靖十四年(1535年)转任南京户部右侍郎,次年任北京户部右侍郎,后转为左侍郎。当时嘉靖皇帝欲“以安南久不贡,将致讨”[1],唐冑极力上疏谏曰:“今日之事,若欲其修贡而已,兵不必用,官亦无容遣。若欲讨之。则有不可者七,请一一陈之。古帝王不以中国之治治蛮夷,故安南不征,著在祖训。一也。……七也。”[2]唐胄直疏7条理由,竭力诤止。嘉靖十七年(1538年),世宗决定以生父“献皇帝”入祀明堂飨礼以配上帝,唐冑力言不可,世宗大怒,唐冑被捕入狱,革职还乡。是年冬获赦,准备重新起用,终因不堪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卧病不起。隆庆元年(1567年)追赠其为右都御史,除著有《正德琼台志》外,唐冑还参与了方志《广西通志》、《江闽湖岭都台志》的编纂,除此之外,他还有著有《西洲存稿》、《琼州三祠录》等,选编了白玉蟾的诗文《海琼摘稿》,另他的诗文被后人搜集整理编为《传芳集》。故《明史》认为唐冑“耿介孝友,好学多著述,立朝有执持,为岭南人士之冠”[3]

经过宋元两代,方志作为地方性的综合著作,及至明代有了迅速的发展。明代地方志的编纂始于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统一全国后,为了彰显其统一之功,亦为了了解地方民情,于洪武三年(1370年)特命儒臣魏俊民等人编修一统志,“类编天下州郡地理形势,降附始末”[4],“辛酉,《大明志书》成。先是,命儒士魏俊民、黄箎、刘俨、丁凤、郑思先、郑权六人编类天下州郡地里形势、降附始末为书,凡天下行省十二、府一百二十、州一百八、县八百八十七、安抚司三、长官司一,东至海,南至琼崖,西至临洮,北至北平。至是,书成,命送秘书监锓梓颁行,俊民等皆授以官。[5]”明成祖时,亦诏令全国各地郡、县、卫、所皆必须修志,“永乐十六年六月,……乙酉,诏纂修天下郡县志书,命行在户部尚书夏元吉、翰林院学士兼右春坊右庶子杨荣、翰林院学士兼右春坊右谕德金幼孜总之。仍命礼部遣官,徧诣郡县,博采事迹及旧志书。”[6]及至代宗时编修的《寰宇通志》,英宗时所修的《大明一统志》,这些表明明代统治者对于一统志的编纂是非常重视的。负责编志的官员不仅要编修新志,还要搜集各郡县旧的志书,这自然而然地推动了地方对方志的修订,乃至促使各地编修方志的工作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明代方志的数量是相当可观的,正如张邦政在《满城县志序》中所云:“今天下自国史外年,郡邑莫不有志。”如山西分别于成化、嘉靖、万历年间三次编修了《山西通志》;又如明代宁夏志今尚存《弘治宁夏新志》、《嘉靖宁夏新志》、《万历宁夏志》以及《万历朔方新志》四种;再如明代编修的四川志有《正德四川志》、《嘉靖四川总志》、《万历四川总志》(万历九年刻本)、《万历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七年刻本)四种。至于府州县志的编修,次数就更多了。如浙江严州分别于弘治六年、万历六年编修了《严州府志》,万历四十一年又编修万历《续修严州府志》。其中县志的编修数量更是十分惊人,有些县方志的编修竟达67次之多,如广东的潮阳县先后于永乐十七年、景泰六年、天顺五年、成化十四年、弘治二年、隆庆二年六次编修县志,浙江的萧山更是分别于洪武、永乐、宣德、弘治、正德、嘉靖、万历、天启年间8次编修。笔者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7]粗略估计,明代方志今尚存九百九十二种,其中甚至还不包括山水、书院、寺庙、古迹等志。《正德琼台志》亦是明时期所编纂的方志之一,笔者认为其是一部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的且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志文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容广泛丰富,涉及琼州府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地理等各方面。

《正德琼台志》(44卷)为正德十六年(1521年)刊本,残本存于浙江宁波天一阁。1981年上海古籍书店曾经影印《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共影印明代包括河北山西、浙江等省的府县志共106种,《正德琼台志》也在其列。为了统一规划方志体例内容,永乐十年(1412年)颁布《纂修志书凡例》十六则,永乐十六年(1418年)修订为21[8],规定志书应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廓镇市,土产、贡赋、田地、税粮、课程、税钞,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绩,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等21则,共26门的内容。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关于地方志编纂的政府条令。《纂修志书凡例》对所列类目的内容、取材、书写方式均作出详细规定,如其中规定“建置沿革历叙郡县建置之由,自《禹贡》、《周軄方氏》所属某州,并历代分合废置与夫僣伪所据逮”,这些规定对于各府、州县志书的编纂的兴盛和内容的完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当时有不少志书是按照《纂修志书凡例》规定的类目编纂的,如《永乐乐清县志》、《弘治易州志》、《嘉靖昆山县志》等。唐胄所编的《正德琼台志》亦受到此《凡例》的影响,参考斟酌了此《凡例》拟定的篇目,记载了郡州邑、沿革考、郡名、分野、疆域、形胜、气候、山川、水利、风俗、土产、户口、田赋、乡都、桥梁、公署、仓场、盐场、驿递、铺舍、学校、社学、书院、兵防、平乱、海道、黎情、楼阁、坊表、坛庙、寺观、古迹、冢墓、职役、秩官、破荒启土、按部、名宦、流寓、罪放、人物、纪异、杂事、文类、诗类[9]等诸多方面的内容。记录广泛、详细,对研究当时海南社会的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状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以教育方面为例,主要包括学校、社学、书院三方面的内容。海南的学校主要有琼州府学,琼山县学、澄迈县学、临高县学、定安县学、文昌县学、会同县学、乐会县学、儋州学、昌化县学、万州学、陵水县学、崖州学、感恩县学,并在每一学校后都附有详细的发展沿革介绍,包括建立的朝代、地点等各方面的内容。宋元时期海南的社学主要有:宋时所建的附廓学、仁政乡校,元时所建的珠崖乡校、惠通乡校、蒙古学。而及至明代,在作者成书前,海南两次较大规模地兴建社学。天瞬间兴建了城东学、城南学、城西学、城北学、珠崖学、仁政学等六义学,而到了成化间,共兴建了社学179所,其中琼山有社学81所,澄迈19所,临高11所,定安3所,文昌7所,会同5所,乐会5所,儋州18所,昌化3所,万州6所,陵水2所,崖州16所,感恩3所,另还有卫学、所学、乡义学等。书院主要有东坡书院、桐墩书院、同文书院、奇甸书院、西洲书院、这些数据足见当时海南的官员及百姓对教育的重视。

(二)订立凡例,以明方志的著书宗旨和编修原则。

与宋元两代相比,明代方志一个突出的变化便是许多方志开始订立凡例,以明著书的宗旨和编纂原则,这应是方志编修体例上的一个新的尝试和贡献。宋元所修方志,今天所能看到的很少设有凡例,如《太平寰宇记》、《文献通考》、《延祐四明志》等均未订立凡例,唯宋凌万顷、边实所编纂的《淳祐玉峰志》有凡例五则:

凡事旧在崑山,而今在嘉定者,以今不隶本邑,今皆不载。

凡碑记现存者,书其名,不载其文,不存者载其文。

凡事有《吴郡志》所载与今所修不同者,以今所闻见无异者修。

凡叙人物,有本邑人而今居他所,本非邑人而今寓居者今皆载。

凡事有重见者,止载一处,余书见某门,更不重载。

但此凡例叙述得很简单,仅在所写范围方面确立了几项原则,却为涉及有关著书的宗旨的内容,与明代各方志相比稍显单薄。

读者可以通过凡例了解该书编修的指导思想、著书宗旨以及编纂原则,对内容安排、史料来源等各方面有大致的了解。因此,凡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该书的质量和编修者的水平。明代设有凡例的方志有《成化新昌县志》、《正德大名府志》、《嘉靖六合县志》等,《正德琼台志》亦设有凡例,有十三条之多:

一、沿革既仿《史记》作表,括要而考,复逐注辩者,以旧志、《外纪》沿祖他书,故极证以合乎史尔。

二、土产独有者详,概有者略。旧志有而今不产,或已偶未见者必注。及今有而旧志不书者必补。

三、丁粮,民治之要,古人入关而先收图籍者以此。今于户口、田赋独不厌繁者,体孔孟式负版,叹去其籍意尔。

四、秩官起家脚由,于本秩为间授者方注。如太守不著,进士若由乡举及他途则注;县佐不著,岁贡若由史员及谪荐则著之类是也。

五、名宦不论破荒启土,按部秩官,平乱平黎兵官等门,凡有功德超等者,即进之。稍劣者,只于本门名下,随著所善。

六、官守见任与见在仕途者,但书履历,不敢辄加褒贬。本土人物见在者亦然。

七、人物据知注所系之世,类必皆本志与有名者。然所注不拘显晦,惟以先统后。非惟例史之序诸传,盖欲微存占重姓氏立簿状之义,以示先王宗法于一方。惜孤陋不能尽知尔!

八、文字惟贵事理纯当,故有全取,有节取。间有不取者,亦必注某人文、见碑或见旧志,而不敢尽掩其迹。

九、叙名宦、流寓等贤,有依史本传或《纲目》全文者,有节取者,或旧志已载而酌定者,惟欲事迹之切于郡尔。间有事言于郡而不系出处大纲,则后附于《杂事》。

十、州县以琼、澄、临、定、文、会、乐、儋、昌、万、陵、崖、感为次者,以诸旧志皆沿袭,故因之,非有义也。盖亦从此事之无害于义,而不敢矫也。

十一、《外纪》一书,王桐乡先生平生精力所在,故凡有录入者,逐一明著,不敢窃为已有以掩其善。惟所纪原出旧志者不著。

十二、事有可议者僭于条末,小为“按”,大为“论”,法史“论”“赞”之例。然辞必详尽者,以备外史欲合之书自处,而不敢效国史之谨严。

十三、《旧志》、《外纪》皆十二卷,今多增目至四十四卷者,非故烦谍也,意欲无遗郡之事尔。

这十三条凡例,将《正德琼台志》的编写原则讲得清清楚楚,从编写体例,到材料出处,到文字表达,到篇幅长短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其中一些内容如今看来仍有可取借鉴之处,如对土产的记载“旧志有而今不产,或已偶未见者必注。及今有而旧志不书者必补”,对于那些以前有的物产但现今已经不生产或者已经很少见到的必定加以注释,对于现今有的物产而旧志中未加记载的叶必定补充完整,这对我们研究明代以及明以前的海南物产有极大的帮助,更有利于我们对当时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做出更加客观的判断和分析。又如对名宦的记载,只有功德超等者方能收入名宦之列,而那些功德稍劣之人,则只能列于本门名下,对官守见忍与见在仕途之人,以及海南当地人物,都只是客观上记载其生平事迹,而不是根据其官位或声望的影响加以溢美之辞,或以个人好恶而加以贬斥。再如对节取自《琼台外纪》的内容逐一注释,未据为己有,这些在当时都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三)记叙真实详细,可补《.明史》记载之不足。

《正德琼台志》作为海南的地方志,与《明史》相比,对海南当地的历史资料记载得尤为详尽,下面仅列举户口、赋税两个例子加以说明。

在户口方面,《明史》中仅记载了广东省的三次户口数据:“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六十七万五千五百九十九,口三百万七千九百三十二。弘治四年,户四十六万七千三百九十,口一百八十一万七千三百八十四。万历六年,户五十三万七百一十二,口五百四万六百五十五。”[10]而隶属于广东省的琼州府,除记录琼州府的地理沿革外,户口数据并未记载。而在《正德琼台志》中则对海南岛的户口作了详细的记载。《正德琼台志》列表详细记录了从汉代至元代海南岛的户口。至于明朝的户口数据则更为详尽,方志中详细记录了洪武二十四年、永乐十年、成化八年、弘治五年、正德七年的户口数据,其中不仅记录了琼州府的总户数和总口数,还对琼州府下辖琼山、澄迈、临高等各县的户口按汉族、黎族加以分类记载,正德七年的数据最为详尽,以下列表说明[11](由于数据过多,仅列琼州府总户口数及琼山县户口数,原表详见《正德琼台志·户口》卷十):

 

 

 

 

 

 

 

 

 

 

 

正德七年

府总数

 

户五万四千七百九十八

    民户四万三千一百七十四

    军户三千三百三十六

    杂役户七千七百四十七

    宫户一十

    校尉力士户四十八

    医户三十

    僧道户七

    水马站所户八百一十六

    弓铺兵祗禁户一千六百二十二

    灶户一千九百五十二

    疍户一千九百一十三

    窑冶户一百六十

    各色匠户一千一百八十九

    寄庄户五百四十一

口二十五万一百四十三

    男子一十七万九千五百二十四

    成丁一十二万一千一百四十七

    不成丁五万八千三百七十七

    妇女七万六百一十九口

琼山县

 

户一万六千九百零七

    民户一万四千六百一十七

    军户六百六十七

    杂役户一千五百零五

    官户九

    校尉力士户一十

    医户一十八

    僧道户六

    水马站所户二百七十六

    弓铺兵祗禁户九十六

    灶户二百九十一

    疍户一百八十三

    窑冶户一十五

    各色匠户六百零一

    寄庄户一百一十八

口七万八千八百三十八

    男子五万七千二百六十六

    成丁三万六千五十六

    不成丁二万一千二百一十

    妇女二万一千五百七十二口

从上表可以看出,其中不仅详细记载了琼州的户口数,还另外把琼州的户口按民户、军户、杂役户、寄住户、男女、成丁与否分类,杂役户下又细分为官户、校尉力士户、医户、僧道户、水马站所户、弓铺兵祗禁户、灶户、疍户、窑冶户、各色匠户。在表的后面,作者还详细论述了琼州户口增长的原因,认为琼之户口的增长是因为“琼独加招徕也”[12]。这些详细的数字、论据使我们对琼州府当时的状况有更加直观的了解,这些史料对于我们研究当时的汉族移民和黎族人民的生活状况有极大的帮助。

在赋税方面,《明史·食货志二》中有记载,但它只记录了一些条例、标准,以及一些重要历史事件,其中提及“府三等,以赋二十万上下、十万石下为差”[13],又如嘉靖二年,御史黎贯曰:“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余万石,今少九万;米二千四百七十余万石,今少二百五十余万。”[14]而在《正德琼台志·田赋》卷十一中则详细记载了赋税的数量、类别。田赋总有官民二十二色,其中抄没、公职、屯、学院、僧寺、拨赐、备边、叛贼、献官民租、张天、山园属于官十一色;田、桑丝、芝麻、苎麻、黑豆、棉花、蓝靛、粮、塘、泥沟、车池属于民十一色。洪武二十四年,琼州府的夏税是米五十六石三斗九升五合七勺三抄三圭,桑丝本色一十斤二钱一分六厘六毫四丝,苎麻本色四百斤一两八钱八分;秋粮是米九万六千三百八十四石八斗二升二合一勺二抄三撮六圭。除此之外,还详细列举了琼州府下的琼山县、澄迈县、临高县……感恩县、宁远县的夏税、秋粮的数据,如临高的夏税为芝麻折米二十一石四斗一升三合七勺九抄二撮三圭,桑丝本色二斤一十四两七分五厘一毫;秋粮为米七千九百三十五石一斗五升六合五勺一抄九撮一圭。这些史料有助于我们研究琼州府当时的赋税状况、经济水平,这些正是正史中所欠缺的。上述所举事例,仅乃“田赋”的一部分,《正德琼台志》对赋税的记载还包括起运、商税、渔课、州县杂色课程、土贡、宽贷、杂需、徭役、驿递、民壮、借倩夫、诸额役等内容,且在每项内容的后面都附有作者的论述。

(四)史料独具海南地方特色。

地方志必须体现地方特色,这是《正德琼台志》作为地方志的基本要求,在拜读《正德琼台志》之时其独具海南风情之处,以下仅从其保有的自然资源史料方面加以简要分析。

海南岛的自然资源十分丰富,作者主要将其收录在“土产”中。“土产”包括卷八、卷九两卷,如此篇幅足见海南物产种类的丰富,这在历代各地的方志中都是十分罕见的。在“土产”卷中,作者将海南的自然资源分为谷、菜、花、果、杂植、草、竹、木、畜、禽、兽、虫、鱼、石、药等15类。根据笔者的粗略统计,作者共收录了谷类10种,杂食类11种,菜类46种,瓜类11种,花类61种,果类47种,杂植类21种,草类38种,竹类25类,藤类8种,木类73种,畜类10种,禽类52种,兽类17种,蛇虫类56种,鱼类48种,水族类20种,石类12种,药类113种。正如《正德琼台志》的“凡例”中所提及的“土产独有者详;概有者略”,对槟榔、荔枝、龙眼、菠萝蜜、椰子等海南特有的物产作了大篇幅的描述。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海南的物产中,有许多动植物具有极好的药用价值,如出自崖州后临川港中的石蟹,其性凉,海南土人多是通过涂抹它来消除肿毒;苍耳这味药给苏东坡留下极深印象,云“其花、叶、根实皆可食,食之如菜,亦治病,无毒。生熟丸散,无适不可,多食愈善。久乃使人骨髓满,肌理如玉,长生药也。杂疗风痹、瘫痪、癃疟、疮痒,不可胜言,尤治瘿金疮”[15];大瓠藤水,味甘寒,无毒,主烦热止渴,润五脏,利小便;女青,即雀瓢,主蛊毒,逐邪恶气,杀鬼瘟疟,辟不祥[16]……这些动植物的记载应对如今生物资源的研究有所裨益,对中药研究有所启示。

(五)注意强调方志的社会作用。

在明代地方志的编修过程中,人们已开始注意强调方志的社会作用,这是当时所出现的另一个较为明显的特点。如在《嘉靖山西通志》的序中认为“治天下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方志成为“治郡国者之鉴”,这已经认为地方志的作用与国史相当,所不同的只是两者的范围大小不同而已。明代所修方志多反复强调修志的目的,即为巩固封建统治服务,如《嘉靖山西通志序》中如是说到“企先贤而思齐,睹名宦而思政,审物力而思阜殷,察利病而思兴革,慨风俗而思移易,阅军实而思训练”,“以图为长治之道”。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正德琼台志》亦十分注意其教化、引导作用。如唐冑在《正德琼台志》的自序中如此言道:“如地切倭、岐而述海道、黎情之详,急讨御而具平乱、兵防之备。隐逸附以耆旧,不遗善而且以诱善;罪故别於流寓,不混恶且因以惩恶。田赋及于杂需,额役以书民隐;纪异及于灾异、祯祥,以显天心。”对海寇、海患以及海防、平乱的详细记载,一方面能引起明朝政府对海防的重视,加大对海防的投入,另一方面它激起海南百姓的保家爱国的情怀,共同抵御海患的入侵。对黎情的详尽记录,使人们对黎族人民的了解更加客观,有利于黎汉人民之间的交往融合,减少因民族习俗等原因造成的矛盾冲突。方志引人向善的功能在此志中得到了极好的体现。流寓与罪放均是谪官的一部分,作者将罪放从流寓中剥离出来单独成卷,体现了其扬善惩恶之意;作者不惜用五卷的笔墨为人物作传,将人物分为名德、孝友、义勇、卓行、儒林、隐逸、岁贡、贤良方正、经明行修、诸科、封赠、吏员、艺术、杂伎、列女、仙释等16类,从德行、孝悌、贤良等方面为人们树立了榜样,督促他人向善。

综上所述,唐冑编纂的《正德琼台志》,史料内容翔实,叙述条理分明,详略得当,记录了海南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保存了海南明代尤其是正德年间的珍贵史料,对我们研究明代海南社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1]《明史·唐冑传》卷二百三。

[2]《明史·唐冑传》卷二百三。

[3]《明史·唐冑传》卷二百三。

[4]《明史·艺文志二》卷九十七。

[5]《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九,洪武三年十二月辛酉。

[6]《明太宗实录》卷二〇一,永乐十年六月乙酉。

[7]《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主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

[8]《永乐十六年纂修志书凡例》载于《正德莘县志》卷首。

[9] 其中有关黎情、文类、诗类的资料已佚。

[10]《明史·地理志六》卷四十五。

[11]《正德琼台志·户口》卷十。

[12]《正德琼台志·户口》卷十。

[13]《明史·食货志二》卷七十八。

[14]《明史·食货志二》卷七十八。

[15]《正德琼台志·土产下》卷九。

[16]《正德琼台志·土产下》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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