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dzb
- 时间:2023-06-13
- 来源:党政办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学校安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安〔2023〕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坚决遏制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分工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排查校园内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校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各学院(部)、各部门负责人
三、排查整改内容及分工
(一)安全工作机制及公务用车管理:排查学校、各学院(部)、各部门安全工作领导机制是否健全;安全监督机制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安全风险意识及管控能力是否到位。公务用车年审年检;定期维护保养;司机安全教育等情况。(责任部门:党政办,配合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二)校内车辆及道路交通管理:校内电动自行车安全,配合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着力整改学生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等违规行为;校内汽车、电动车违规停放、道路拥堵等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校内交通秩序专项治理,优化校门出入口设置,完善交通设施,改善通行环境。(责任部门:保卫处,配合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三)消防安全:强化校舍消防安全治理,坚决整改校内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乱摆乱放等突出消防隐患,重点排查教学楼、宿舍楼、办公区域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对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责任部门:保卫处,配合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四)校内商户管理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校内住户商店等在通道乱堆乱放现象,占用校道经营,通宵营业、学生聚集等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协同上级部门开展治理。(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公司,配合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五)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重点排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釆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品处置的风险隐患。严查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漏洞,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健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情况。(责任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卫生健康学院、交通工程学院)
(六)校内施工安全:校内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全检查,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坚决整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及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严查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行为,施工规范等情况排查。(责任部门:后勤处,配合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七)燃气安全:严格按照《海南省城镇燃气排查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全面排查校内餐饮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的燃气管道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严查校内燃气管道的风险隐患。(责任部门:后勤处,配合部门:后勤公司、保卫处)
(八)物资贮备管理:传染病、三防用品等各类应急物资及药品储备管理情况,是否足量储备,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储备地点是否安全,不存在潮湿变质等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后勤处)
(九)校园环境日常治理:全面排查校内排水口是否堵塞,路面化粪池盖板、雨水井井盖是否牢固;高空树枝是否需要修剪;生活垃圾日产日消;建筑墙体是否存在脱落情况、高空坠物风险、护栏松动等隐患。(责任部门:后勤处)
(十)食堂食品安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食品原材料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食品经营场所功能布局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用(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规范,食品和非食品贮存是否符合要求,设施设备是否定期使用、维修和养护,餐厨废弃物管理是否得当。严禁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严查校内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的行为。(责任部门:后勤处,配合部门:各食堂)
(十一)用水安全:学校宿舍楼水质检测,学校二次供水系统水质检测。(责任部门:后勤处)
(十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重点关注家庭离异、贫困等特殊学生心理动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学生等情况。(责任部门:学生处,配合部门:各学院)
(十三)师生安全教育:开展防传染病、防溺水、防诈骗、防套代购等各类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多渠道发布各类安全宣传知识;及时发布预警通知等。(责任部门: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配合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十四)用电安全:教学楼、宿舍、实验室等场所的电气线路安装、铺设是否穿管保护;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教室、宿舍是否存在学生私自用电情况;吊扇、壁扇、落地扇、空调等电器是否存在漏电、不牢固情况。(责任部门:后勤处、保卫处、学生处,配合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十五)其他领域安全:紧紧围绕校园内人员密集场所、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问题开展隐患排查。(责任部门:党政办、学生处、人事处、保卫处、后勤处,配合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四、工作分组及检查步骤
(一)工作分组
第一组
组 长:田巨平、黄恒、陈桄平、分管后勤保卫校领导
成 员:辛久丹、王艺昕、郑盈盈
记录人员:王艺昕、辛久丹
督查任务:详见《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督查后勤处及保卫处牵头项目。
第二组
组 长:刘 骞
成 员:潘颖、魏莉、林雨西
记录人员:魏莉
督查任务:详见《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督查党政办及信息化管理中心牵头项目。
第三组
组 长:陈立丽、包宇、王颖
成 员:蒋岚、王鹏程、王应芬
记录人员:宋金易慧、蒋岚
督查任务:详见《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督查学生处、教务处、图书馆牵头项目。
(二)检查步骤
1.责任部门自查阶段(2023年 6月14—19日):各责任部门结合《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内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填写排查情况,主动对接协助整改部门落实隐患整改。
2.学校巡查督导阶段(2023年 6月16日):学校领导按分组,对照工作任务巡查督导。各责任部门根据校领导巡查情况完善《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按整改要求及时限落实整改。学校将不定期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办。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改工作,树牢安全意识,层层压实责任,把排查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到人,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行为,对存在的风险隐患立查立改。
2.各督查组根据分配的任务,结合实际,逐项全面细致地排查,责任部门要详细记录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督办整改进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并妥善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尽快做好后期整改工作。
3.各责任部门认真填写在线表格《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纸质版报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党政办秘书科。
附件: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xlsx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