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党政办
- 时间:2022-03-28
- 来源:党政办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2022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4月2日安排第六周周一教学任务。
二、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清明节假期期间我校校门实行常态化闭环管理。各学院(部)、各部门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一)各学院(部)、各部门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好台账。各学院(部)、各部门要关好办公室、实验(实训)室以及实训楼楼道内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妥善保管好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化学实验物品。
(二)全体师生不得离岛,特殊情况确需离岛的,教职工应提请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校领导、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学生应提请所在学院、学生处、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后,分别由人事处、学生处建立台账,且返琼14天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正常“两码”方可返校。
各学院(部)、各部门加强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掌握全体师生健康情况和行程动态;要求学生非必要不离校,确需离校的履行好请销假手续;要求师生不得到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区域,三亚、陵水地区师生返校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及正常“两码”返校。其他师生均需凭正常“两码”返校。返校前分别由人事处、学生处收集师生健康材料。
师生离校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报告学校。
全体师生要严格按照《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关于扎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时关注学校最新疫情防控通知,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各学院(部)、各部门负责人要给部门人员强调在假期出门前关闭居住场所的电源(例如热水器、饮水机等电源开关);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制定安全工作具体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对不落实责任制而造成的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四)学生处要高度重视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研究学生小长假管理办法;组织各学院召开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深入开展防疫、防火、防盗、防溺水、交通、文明祭祀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建立安全教育台账和留校学生管理台账,扎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五)各学院(部)、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即报即发、核实续报”的要求,一旦发生安全稳定事故,立即电话初报基本情况,核实后及时书面续报,对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况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保卫处要指定专人校内值班,加强巡查,确保发现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六)假期值班表
日 期 |
值班领导 |
值班人员 |
备注 |
4月3日 |
陈桄平 13322019226 |
王应芬 13078935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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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
马 洋 13648648218 |
吴小芬 18689989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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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
刘 骞 18608953532 |
王永芳 18608929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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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值班电话/保卫处值班电话: 65327110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