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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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技司〔2019〕265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对全校教育移动应用进行规范管理、加强统筹,落实全校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
此次治理行动的对象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广大师生工作、生活的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包含:学校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
一、范围说明
1.本次教育移动应用备案仅接收Android端和ios端移动应用的备案填报。
2.学生自发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无需进行本次备案。
3.微信小程序、企业号等平台第三方应用无需进行本次备案;相关备案统一到腾讯等平台方提交备案信息。
4.不是针对教育系统开发,但被教育系统广泛应用的移动应用无需进行本次备案(如学习强国、微信等)。
二、具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为自查、重点抽查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校园自查工作必须在2019年12月27日前完成,上报我校《教育移动应用自查情况表》,因此请学校各部门全面梳理并掌握本部门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情况,填写《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教育移动应用程序校内备案表》(见附件1),于2019年12月27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实训楼6楼604室信息化管理中心,电子版提交到397104863@qq.com邮箱中(纸质版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由于本次专项治理活动是阶段性工作,因此信息化管理中心在汇总我校移动应用总体情况后也将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推进下一步治理工作的开展。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本部门内部工作责任,按时提交相应材料,做好相应整改工作。
联系人:颜仁岸
联系电话:13876241722
信息化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9日